墨年书屋 > 其他小说 > 1949开国大典实录 > “十一”国庆的来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十一”进行的仪式并不叫开国大典。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由于这次会议的任务就是筹备、建立新中国,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全国政协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了关于国都、国旗、国歌、纪年的决定,选出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因此在当时新华社的新闻报道中,称新政协会议的开幕为“中国人民所渴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盛典”。就是在会议的开幕词中,毛泽东主席庄严宣告:“占全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会议于9月30日闭幕。

10月1日下午,在首都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北京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典礼上宣读公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他亲自按动电钮,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接着,举行了阅兵式。

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151名委员出席。这次会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领导人,毛泽东当选为政协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在会议结束前,大会主席团成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代表许广平代表因病请假的马叙伦委员提出建议,请政府决定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原中华民国10月10日的国庆日。这个建议获得全体委员的一致赞同,于是会议通过了“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之建议案,决定报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议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1949年10月9日的第一次会议中,通过《请政府明定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10月10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实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予以采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的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以后,人们通常把1949年10月1日的庆典称为“开国大典”。

对于将“十一”作为国庆日确定之前,海内外还有好多猜测。

1949年9月21日(星期三),美联社这天的报道称:“星期三中共宣布他们已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在北平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幕会上作此宣布。广州的国民党观察家预料共产党政府将在10月10日正式宣告。那一天是孙逸仙1911年推翻满洲朝廷的革命纪念日。”

国民党留在重庆的10余名“国民代表”10月1日举行联谊会,通电“全国民意代表”并致电联合国大会主席罗慕洛,电文中仍称最近共产党所举行的“新政协,业于北平正式开幕,并将于10月10日成立(政府)”。

据合众社纽约9月22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宣告成立,当日“使联合国大会中发生了某些惊异”。并称,“熟悉中国传统的外交家们臆料共产党领袖毛泽东将于10月10日宣布中央政府成立。某些观察家认为一旦共产党成立了他们的政府,国民党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的地位一定会受到否认。而且这个否认者可能是苏联。”

9月22日,合众社华盛顿电称:“共产党领袖毛泽东宣布成立整个共产党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官员大吃一惊。此间官员收到的最新的谍报消息曾经说,在10月1日甚至更迟以前,共产党大概不会宣布他们的中央政权。消息曾说,共产党成立中央政府的计划较预定时间迟若干时候……共产党的这一行动增加了考虑美英最后对共产党中国采何态度一问题的急迫性。”

第九章开国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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