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年书屋 > 修真小说 > 我在同福小院当家的那些年 > 第三十四章 好哥哥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在前往医馆的路上。

  除了那些传绯闻的,朱辰他们听到更多的,就是称赞那名小神医的声音。

  “不愧是神医啊,年纪轻轻就能妙手回春,真的太厉害了!”

  “谁说不是呢,我这一下雨就关节痛的毛病,被他扎上那么几次,就彻底好了。”

  “还有我家那口子,下面总是有一股味道,他给开了个方子,洗洗就没事了,太厉害了。”

  “哎……你们说,我家那口子起不来了,他是不是也能治啊?”

  “不对吧,前两天他还起来了啊?”

  “?”

  “……”

  听见人们的评价,朱辰笑着对余士柳道:“看吧,师叔!小神医肯定没问题的!”

  余士柳叹了口气,“希望如此吧。”

  一路搀扶着狗头师叔,他们来到小神医坐馆的地方。

  根据知州大人所说,小神医来历不明,好像是游历到此。

  他只是在地上简单铺了个摊子,然后随手治好了几个路人,就迅速风靡了整个秋南城。

  不过短短几天时间。

  在秋南城的传播速度下,像‘医学圣手’、‘妙手仙医’之类的名头,更是数不胜数。

  甚至连‘医仙不忍凡间疾苦,自贬下凡悬壶济世’的说书本子,都已经安排上了。

  在听风就是雨的秋南城,小神医来了不过短短三天,就已经名声大噪。

  朱辰搀扶着余士柳,终于来到小神医摆摊的地方。

  余士柳低着头,疼的倒吸冷气。

  忽然,他脑袋撞到了一个硬物。

  “嘶——”

  余士柳抬起头,却见到一个彪形大汉转过头,恶狠狠的冲他们瞪眼。

  “咩?老嘢,想睇医生排队,知吗?”

  余士柳倒吞口水,连忙点头。

  彪形大汉这才满意的点头,转了回去。

  余士柳冲着朱辰愤懑不已,“我滴个乖乖,你害死我了!”

  朱辰叹了口气,“我已经尽可能早起了,却没想到还要排那么长的队。”

  余士柳身子一歪,探出脑袋。

  只见他们前面,此时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龙。

  “现在才刚卯时啊!”朱辰悲愤不已。

  要站在这里排队,很无聊的啊!

  “唉,要是小鱼儿在就好了。”朱辰心中有些想念小鱼儿,“要是她在,就可以让她表演胸口碎大石了。

  这么多人,一定会有不少人打赏吧?”

  “阿嚏——”

  与此同时,正在有座坡上辛苦劳作的小鱼儿,莫名打了个喷嚏。

  “奇怪,好端端的怎么就打喷嚏了呢?”

  小鱼儿用袖口擦了擦挺翘的秀鼻,“该不会是受凉了吧?不应该啊!

  看来最近要小心一点了……

  也不知道当家的现在找到狗头师叔没。

  能早点找到就好了,师叔不在,当家的就只知道欺负我了。”

  “阿嚏——”

  余士柳一阵鼻子痒,紧接着打了个喷嚏。

  整整两个时辰过去了。

  终于轮到他们两个。

  朱辰搀扶着余士柳来到小神医面前。

  “这位道长,你屁股怎么了?一大把年纪,也会被揍屁股?”

  “该不会是玩的太野了吧?”

  “听我一句劝,年龄大了,就要节制,身体最重要!”

  小神医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余士柳。

  他的话,引得周围人一阵哄堂大笑。

  余士柳老脸通红,赶忙解释,“没有没有,我是在衙门被打的……”

  小神医笑着开口,“没事儿,挨了顿板子而已,我给你开一副药,你回去涂抹在屁股上就可以了。

  最多三天时间,保证恢复如初,还可以让它比以前更加有弹性。”

  “谢谢神医!谢谢神医!”余士柳感恩戴德。

  借着这个功夫。

  朱辰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小神医。

  只见这小神医男生女相,声如风铃,肤若凝脂,指若青葱,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

  如果是一名女子,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可惜了,这么漂亮,竟然是个男孩子。

  朱辰不禁暗暗摇头。

  他忽然想起一个针对男人的著名选择题:

  一个奇丑无比,体态肥硕,油污满面的邋遢女人。

  一个眉目清秀,娇花柳态,明眸皓齿的漂亮男人。

  在你不得不做出选择一名做你伴侣的时候,你会选择哪一个?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就在朱辰出神时,小神医已经开完了房子,然后交给了余士柳。

  “两钱银子!”他淡淡开口。

  余士柳没有任何含糊,从怀里掏出两钱银子,递了过去。

  这些钱,是朱辰给他的工钱。

  自从同福派改为同福小院后,朱辰就建立了员工制度。

  每个月都会发放生活费用和薪水。

  不仅如此,每个月的优秀员工,将会获得额外奖励。

  因为这一项制度,不管是余士柳还是小鱼儿,全都变得勤快了起来。

  只有与世无争的蔡昌铁,随缘帮忙干活,平日做菜唱歌,过得最为惬意。

  用蔡昌铁的话说,他根本就不缺这份钱。

  虽然白干二十年,但他平日里也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花销。

  所以生活费就完全够用。

  收下了银子后,小神医挥手示意他们赶紧走。

  “走吧,下一位!”

  搀扶着余士柳回到客栈。

  朱辰吩咐跑堂的去按方子抓一副药熬成胶状,然后送去余士柳的房间。

  忙完后,他伸了个懒腰,从客栈走了出去。

  刚才在客栈的时候。

  余士柳百般请求他帮忙调查那家女人的事情。

  因为朱辰的轻功绝顶,不会被人发现,所以打探情报之类的,最为合适。

  余士柳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百般请求朱辰帮忙。

  对此朱辰本来是想拒绝的,但余士柳却一直在要求。

  最后在狗头师叔签下了‘白干三年’的屈辱卖身契后。

  朱辰这才心满意足,答应了下来。

  他沿着巷道来到无人处,左右四顾后,消失在原地,只留下清风一缕。

  对于打探那女人的真实身份,朱辰打算从孩子入手。

  要知道,孩子的话,是最好骗的。

  大人也许会说谎。

  可孩子很难。

  一般的孩子,是很难有这种戒备心的。

  他像是一只幽灵。

  鬼魅般在秋南城的屋顶上飞驰。

  很快。

  朱辰就在学堂下课回家的路上,见到了那个小男孩。

  他眼睛一亮,计上心来。

  飞快跑到小男孩的必经之路。

  朱辰倚在桥边,摸出了蔡昌铁为他打造的扑克牌。

  蓝色的牌背,在阳光下闪烁着让人心情愉悦的光泽。

  见到小男孩走入视线之中。

  他吹起口哨,然后将一张扑克牌在手指缝中夹住,弹射了出去。

  不出所料。

  口哨声成功吸引到小男孩的注意力。

  小男孩闻声看过来,刚好见到那张扑克牌,绕着朱辰的身体,如同蝴蝶一般旋转一周,然后乖乖回到手里。

  在看到这一幕时,他顿时惊为天人!

  那个蓝色的身影,不就是前段时间见到的大哥哥吗?!

  他连蹦带跳,像是脱缰的哈士奇,激动不已朝朱辰飞奔而来。

  “大哥哥!大哥哥!”

  朱辰假装被他声音吸引,然后又一脸惊讶,“呀,这不是那天的小弟弟吗?”

  “没错,就是我!”小男孩疯狂点头,“我叫宋晓生!”

  还不等朱辰说话,他眼神中充满着充满的光泽,迫不及待开口。

  “大哥哥,你上次教我的戏法,让所有人都特别惊讶呢!我还成了他们崇拜的对象!”

  朱辰笑了笑,“很厉害嘛!”

  得到了朱辰的肯定,宋晓生更加兴奋。

  “大哥哥,你刚才那个,是怎么做到的?”

  朱辰故作不知,“你说的是哪个?”

  他伸出空空的右手,然后在眨眼间,变出一张扑克牌。

  “啊!!!!!”宋晓生惊为天人,目瞪口呆。

  “是这个?”

  “是这个?”

  “还是这个?”

  最后,当朱辰从口中拖出一堆扑克牌的刹那。

  宋晓生惊得嘴巴像是塞进去一个梨子,合不拢嘴。

  他一屁股跌坐在地,眼中满是崇拜之色。

  也不能说是崇拜。

  应该说……顶礼膜拜?

  总之在他的眼中,闪烁着只有看见神明,才会出现的崇敬!

  “大哥哥,你你你你你……你都是……怎……怎么做到的?”他磕磕巴巴,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朱辰笑了笑,“想知道吗?”

  宋晓生疯狂的点头。

  “但这些都很难,而且学起来也很苛刻,你是学不会的。”

  在宋晓生失望的目光中,朱辰话锋一转,“不过呢……可以教你一些其他简单的。”

  宋晓生的目光,瞬间再次亮起!

  “真的吗?!”他眼中闪烁着兴奋。

  上一次朱辰教过他断指以后,他就迫不及待表演给了小伙伴看。

  这也使得他一瞬间,成为了所有小伙伴的中心焦点。

  众星捧月的感觉,让他心中无比舒爽!

  但他也铭记着朱辰的话,绝对不能告诉别人秘密,也不在同一个人面前表演第二次。

  很快,他就成为了学堂最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对于读书时的孩子们来说。

  还有什么,比小伙伴们羡慕钦佩的目光,更值得高兴的吗?

  所以在听到朱辰说,可以继续教他几个戏法的时候。

  宋晓生的心情,再次激动起来。

  对朱辰的戒备也彻底烟消云散。

  一个愿意教自己戏法的好哥哥,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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