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年书屋 > 其他小说 > 娇妻美妾 > 第255章 城管该打
盯着眼前这个女人,若霓有种说不出的眼熟,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可这种长得男不男,女不女的女人,若霓却又不记得在什么场合见过,只是那种违和感让若霓浑身不自在。

不仅是若霓,采莎看得也很不舒服,若霓那眼神还算正常,采莎那原本水汪汪的大眼睛这会儿都眯成了一条缝,很是怀疑地看着已换上女装的林寻。

就在这尴尬时刻,走路有些别扭的小谢走进了店里。

见有客人,拉得菊花都快合不拢的小谢就急忙笑脸相迎,并问道:“两位是想买点什么呢?”

若霓采莎转移视线之际,林寻就拿起那包内/衣往外走,并嗲里嗲气道:“我得回我姐姐那边了,她正等着我吃饭呢,下次再聊哦。”

“慢走哈!”

“真奇怪,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嘀咕着,若霓再次拿起那件,问道,“有没有36D的?”

“这款啊。”看了眼若霓那比大部分女人都来得胸围的胸,小谢皱眉道,“这款没有那么大的尺码,不过这款富贵红倒是有,花纹也极为接近,你应该喜欢的,而且还配有低腰内/裤。”

若霓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了文/胸上,所以就拉了拉往外瞄的采莎,问道:“你觉得这颜色怎么样?”

走出内/衣店,林寻就松了口气,要是小谢再不出现,他铁定暴/露,而要是若霓采莎知道他男扮女装,她们一定会胡思乱想,觉得他有异装癖或者想变成女人之类的。

对于变成女人,林寻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女人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如果已经被捅过,要装处还必须去医院补膜或者等到大姨妈来的时候和新男友开/房,而要在新婚之夜装处,岂不是必须算准大姨妈来的时间再结婚摆酒?或者关灯后将鸡血抹在下面?

而且呢,女人不能光膀子,不能随处嘘嘘,还要担心走路的时候被人奸了。

所以呢,还是做男人好一点,只是男人的义务实在是太多了,很多男人都会被各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

由此,林寻得出了结论,那就是不管做男做女其实有好处也有敝处。

得出这个结论,林寻脑海里就冒出一个非常新奇的想法,要是他能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切换,岂不是可以捞到很多好处?

比如,肚子饿了就变成漂亮的妹子去装可怜,相中妹子的男士绝对会请客吃饭。

再比如,这个男士想要开/房时,林寻就变成男的,让男士无洞可入?或者互爆/菊花?

林寻臆想之际,一个叼着烟的混混见前面那个“女人”长得如此妖/艳,走路还妞得如此有个性,这审美观有问题的混混就像看到了绝世美女般的瞪大眼睛,并在与林寻擦肩之际狠狠拍了下林寻屁/股。

从小到大,林寻哪里受过这种挑/逗,所以摘下高跟鞋的他就吼道:“草泥马!摸你妹的逼啊!信不信我用这高跟鞋把你敲缩阳了?”

听到如此纯正的男声,混混吓得烟都掉了,意识到碰到人/妖的他拔腿就跑,都像丢了魂儿一样。

“真好玩。”穿好高跟鞋,林寻就嘀咕道,“如果先勾/引他,再亮出和他一样的器官,他或许会被吓得这辈子都硬不起来了。”

林寻喊出声之际,听到老公声音的若霓就立马往外走,而当她意识到这个男声是从这女人身上发出的时,若霓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觉得这个女人那么眼熟了,原来是她们的老公!

“林寻!”

见若霓和采莎都跑了出来,意识到自己原形毕露的林寻转身就跑,跑出没几步的他嫌高跟鞋太碍事,他就两手拎着跑。

“别跑!给我站住!”

看着追向客人的两个妹子,小谢嘀咕道:“还以为又可以做成两笔生意,哎!”

“给我站住!”想搞清楚发生什么事的若霓也脱下了高跟鞋,很不淑女地狂奔着,可她的速度根本就比不上林寻,再加上车水马龙的,又不好使用水系魔法,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寻跑得越来越远。

采莎不是职业者,但她打小就经过爸爸的严格训练,所以看上去柔弱的她的体质其实比一般女孩子都要好,可她胸前的椰子长得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跑出千余米的她也渐渐跟不上林寻。

“快抓住前面那个男……女的!”采莎喊道。

这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冷漠,所以就算看到抢劫之类的,路人们也权当是在看热闹,压根就没有帮忙之意。

眼珠子一转,采莎就喊道:“快抓住他啊!他是城管假扮的!刚刚跑到我店里抢内/衣!扮女人的死变/态!”

城管在市民心中的地位不亚于倭寇,那些有在街上摆过摊的市民更是对之恨之入骨,所以知道那个女人其实是城管假扮的,还是男的,义愤填膺的市民就如潮水般涌向林寻。

要是林寻被抓住,衣服裙子都被扒了,那他绝对会在厦门和整个网络走红,所以为了不变成异装癖红人的林寻就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前跑,如同公牛般撞开三四个市民后就继续跑。

“抓住他!该死的城管!”

看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市民,林寻顿时觉得自己像是往瓮里跑的王八,不管怎么都没办法逃出去,而在这关键时刻,林寻看到了一个无比伟岸的身躯,那就是和迪蜜站在一块的李军,所以像是抓到救命稻草的林寻就立马奔了过去。

“元芳,此事你怎么看?”迪蜜问道。

“大人,此事太蹊跷了,不适合我们参合。”李军回应道。

“行,那就撤吧。”

见他们两个转身就走,仿佛一棍子被打入地狱的林寻就喊道:“李军!你是城管的头头!是你叫我去偷内/衣的!现在我给你偷回来了!你别想不认账啊!”

林寻被那么多人追,要是参合铁定没什么好处,所以李军和迪蜜就想撤退,可被林寻这么一喊,不想沾浑水的李军就被扯了进来,十几个想揍城管头头的市民已经围向了他。

“谁早冒充城管啊?我们才是城管!”一群拎着水果的正牌城管出现在了街角,其中一个大胖子还扯开嗓子喊道,“管理这个区域的城管都在我这!你们这几个胆敢冒充城管的简直就是目无法纪!你们以为比公务员还牛的城管是可以随便冒充的?找死啊!”

这么一喊,所有市民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真正城管身上。

一高跟鞋扔在胖子脸上,林寻就喊道:“打倒城管!往死里打!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咱们是谁!打完了刚好回家吃饭啊!”

受林寻鼓动,那些平时被城管欺负了不少次的市民就冲向了他们。

“风情哥,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退了?”一城管建议道。

“怕毛子!三千城管足以夷平岛国!还怕这点事?”

五秒后。

“啊!别打我脸!别打我脸!我待会儿还要去相亲!对象是……啊!下手轻一点!别踢我蛋蛋!啊!”

看着那群自找苦吃的城管,见若霓和采莎已经追来,林寻也就懒得逃跑了,反正她们两个已经知道了他男扮女装,就算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就算连庙都不要了,林寻迟早还是要投入她们的温柔乡的。

“哥哥,你到底搞哪样啊?”采莎气呼呼道,“好好的男人不做,竟然打扮得这么妖/艳,还跑到内/衣店买内/衣?哦卖糕!还买了这么一大袋,你是不要若霓姐姐,打算自立门户了吗?”

林寻现在是有口也说不清,所以他就将李军拉到了她们面前。

“林寻要做警方卧底,要去一个只有女人才能去的地方。”

一听说只有女人才能去,采莎顿时以为是女儿国之类的地方,所以忙反驳道:“既然只有女人才能去,那就应该叫女人去,反正你们局里女警察也很多吧?身手一定也差不到哪里去,干嘛要叫我哥哥去冒险?”

“因为那里面的男人都很饥渴,所以男扮女装去会更安全。”干咳了声,李军继续道,“先以女人的身份去降低他们的防备之心,再以男人的身手擒住他们。”

“都是男人啊?”

“对的。”

“那哥哥你要保护好自己了。”一脸哀伤地看着林寻,采莎继续道,“如果不小心失身了,记得先用威猛洗一洗,要不然可不要进家门哦。”

误会解开,松了一口气的林寻就问道:“你们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到这边来?”

“若霓姐姐说她要让你……”

“喂!”急忙捂住采莎的嘴,若霓就笑道,“因为莎莎说很少来这边,所以我就带她来逛逛,顺便买点衣服之类的,你们如果还要办案就忙着先,我和莎莎继续去逛街了。”

看着林寻,浑身不自在的若霓就继续道:“买完衣服我和莎莎就要回去吃午饭,你要回去吗?”

“你和苏珊姐说一声,说我今天都没有回去。”停顿了下,林寻补充道,“任务是晚上执行,所以我今晚也没有回去睡。也不知道要卧底几天,反正你们有事就发短信给我,我第一时间回复。”

“哥哥。”甜甜地喊了声,采莎道,“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可别被男人玷污了。”

“我也是男人。”

“那里都是男的,他们一饥渴起来,哪里管你是不是男的,而且你打扮得这么漂亮,就连我看了都心动了,所以小心哦,别让雏菊变成烂菊了哦。”

“承你吉言。”林寻都有些无语了。

若霓是要买好看的内/衣让林寻惊/艳,再加上采莎这小妮子管不住自己嘴巴,所以怕她说漏嘴的若霓就拉着采莎往回走,并道:“都十一点多了,我们买一下衣服就回去了,保护好你的……一路顺风啊!”

听到自己肚子砸打鼓,林寻就道:“差不多该去吃饭了,蜜姐你下厨?”

打了个响指,迪蜜意气风发道:“走!先去买一双加大码的高跟鞋!然后去饭店吃饭!我要教你怎么做女人!比如上女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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